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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高速路严查醉驾 莆田一交通局原副局长因醉驾被抓

泉州高速路严查醉驾 莆田一交通局原副局长因醉驾被抓

“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专项行动”昨启动,为期2个月 一企业老总醉驾被查

  早报讯 (记者林志安 庄丽祥)昨日上午,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时间从8月15日至10月15日。

  泉州高速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严处罚要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让酒后驾驶成为司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酒后驾驶主观故意性强,安全隐患大,作为公安民警,放纵酒后驾驶,就是失职,就是对人民群众的犯罪。”相关负责人说,对酒后驾驶,要坚持“零”容忍,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要严肃追究民警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据介绍,因为酒后驾驶而酿成伤亡事故在高速路上时有发生,在本次整治中,对机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酒后驾驶的,交警将抄告其所在单位,并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昨晚8点至10点,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在沈海高速泉州段和泉三高速公路设点查处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两名酒后驾车的司机被一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泉州段晋江出入口拦下,其中晚上9点左右查获的车辆车主,经交警查明为莆田仙游县交通局原副局长陈智强,现任某投资集团总裁。他一个人开着私家车,据称是因为应酬喝了酒。民警现场进行测试,他的酒精浓度为122mg/100ml,属醉酒驾驶。“按要求将处于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将处理结果抄告其所在单位。”现场民警说。随后,醉酒的陈智强被送往泉州东南医院醒酒。

  二大队民警在泉三高速公路的整治行动同时展开,晚上9点30分左右,泉三高速泉州南出入口,一名醉酒的司机被拦下,“酒精浓度为176mg/100ml,他说喝了些白酒。”现场民警说,该驾乘人员正准备从泉州南出入口上高速。

延伸阅读:

醉驾老总随身携带“副局长”工作证
  昨晚,记者到东南医院时,陈智强坐在醒酒室的铁椅子上,不时大叫:“陈警官过来一下……”

  据经办的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陈警官介绍,当时他们在沈海高速公路晋江出口设卡查酒后驾车。陈智强开车刚下高速出口,发现有交警查车就在距离交警岗亭约40米的地方停下来。民警发现其行为异常,上前检查时发现陈智强满脸通红,说话带着酒气,经过测试发现为醉酒驾车。

  民警介绍,陈智强被检查时比较配合,他称是到泉州参加一个聚会。陈智强出示的证件中有一张仙游县交通局副局长的工作证。不过陈智强称他已经下海,目前的头衔是某投资集团总裁,随身也携带着“某投资集团总裁”的名片。昨晚在醒酒室,陈智强还向交警出示其手机里朋友发给他的“整治酒后驾车四个一律”的短信。

  据介绍,目前,陈智强所驾驶的车已经被暂扣,对陈智强的处理要等他酒醒后再进行。

  记者昨晚登录仙游县交通局的网站,在发于2009年3月20日的“仙游县交通局关于局领导分工的通知”内,没有看到陈智强的名字。
看谁还敢醉驾!交警部门这次都真格了!
一企业老总醉驾被查●追踪
来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林志安)8月15日晚,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展开“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专项行动”,莆田仙游县交通局原副局长陈智强醉酒驾驶被抓现行。经过高速交警的审查,昨日下午,酒醒后的陈智强被处于行政拘留15日。

  昨日上午9点45分,高速交警将酒醒后的陈智强带到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把陈智强酒后驾车被抓的事情告知他的家属。据民警调查了解,陈智强是莆田仙游县人,出生于1962年,曾任莆田仙游县交通局副局长,但于10年前下海经商,目前是福建欧氏投资集团的总裁。“当天晚上,我们拿他的手机寻找家属的电话,发现手机里有他朋友发给他的‘四个一律’的短信,但是他还没看。”据办案民警介绍,陈智强在泉州一家酒店喝酒后,被抓时正准备去晋江,在医院醒酒期间,有很多朋友打电话给他。

  “我错了,我不该酒后驾车。”在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陈智强苦苦哀求:“能不能不要拘留,或者少拘留几天?”昨日下午,陈智强因为醉酒驾驶,被处于拘留15天、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另悉,于15日晚上,在高速交警的整治行动中被抓现行的两名酒后驾驶的司机,也将按“四个一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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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衰。刚好堵到枪口上!
据新华网北京8月17日电 记者17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15日至16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167起。

    公安部部署,自8月15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地结合本地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集中警力加大对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在各主要路口设立执勤检查点,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辽宁、江苏等地开展异地用警、交叉执法,坚决杜绝说情风。江西、山东、河南等地协调卫生部门,调集救护车参加统一行动,对醉酒驾驶违法嫌疑人及时抽血取证。浙江、广东要求对查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纪检监察部门。辽宁、山东、河南、宁夏等地向社会发出了《致驾驶人的一封信》,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提示。北京组织10家发生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单位的领导和违法当事人参观拘留所,与醉酒驾车被拘留的驾驶人沟通,吸取教训。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有车家庭,驾车出行要相互提醒,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泉州晋江市陈埭镇横坂许村的闳达鞋厂倒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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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情再多几起,就又要回到原来那个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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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堵住酒后驾车的建议

现在抓酒后驾车,主要靠交警在路上拦车检查。其实,路上的车那么多,交警抓一漏万,根本是不可能杜绝此现象的。我有一个建议,可从根本上和源头上堵住酒后驾车,方法就是立法把酒后驾车的事故责任,追究到和驾驶者一起喝酒的人,甚至是酒店、饭馆、ktv的老板,都必须承担酒后驾车者出事的责任。一旦在他们那里喝酒的人或和他们一起喝酒的人出车祸,他们也要一起赔偿。这样,所有一起喝酒的人,知道对方酒后驾车,就不敢给他灌酒了。酒店和饭店的人,也会留意有开车的人,如果有酒意的话,就要安排人代驾或劝阻他开车。总之,只要酒店和一起喝酒的人有责任,大家就会互相关照而不是互相拼酒了,就会大大减少酒后驾车的发生。
     另外,建议凡星级酒店都必须建立醒酒室,能够让酒醉者休息;并可安排代驾员,帮助酒醉者开车。
      还有,交警抓酒后驾车,完全可以到大酒店门口去抓,在酒醉者没上车之前就劝阻和处理,这样的效率肯定要高得多了。

[ 本帖最后由 gaoshanren 于 2009-8-28 07:03 编辑 ]
从酒驾说社会顽疾的专治、综治与根治
(吴酩)

  酒后驾驶酿成惨祸接连不断,大家的心反反复复被揪痛。可一条条瞬间消失的无辜生命,似乎并没有唤醒一拨拨热衷于驾驶的酒徒;一浪浪激愤的舆论谴责,一次次被当作了耳旁风。在此种情势下,公安部终于从8月中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初战告捷:第一周“共查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2000多起”,但公安部同时也承认,“通过一周的集中宣传和严查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虽出现一定程度下降,但降幅不明显”。

  重拳之下,依然“勇夫”不绝。究其原因,主要有三。

  首要原因当然在犯法人本身。调查显示,96.6%的人承认身边有酒后驾车现象,其中44.4%的人表示“很多”。甚至有人竟因为自己喝了两杯啤酒而被警察扣了驾照罚了款而到处喊冤,声称:少喝一点问题不大,在路上尽量开慢点,完全可以保证安全。据调查推算,有这种想法的,竟占到驾驶人总数的75%。也就是说,3/4的驾驶者是酒驾的现实实践者或“潜在的实践者”!他们“认可”酒驾行为,不认为这是犯法。酒驾无害,有如此广泛的“群众基础”,难怪屡禁不止,顶风作案的“勇夫”不绝。

  法律“仁慈”,是酒驾泛滥的又一重要原因。相比而言,国外对酒驾的惩处要严苛得多。例如,在英国,对初犯者即给予吊销驾照一年处置;在德国,严重者将终身禁驾;而在美国,酒后驾车属于“故意犯罪”,对酒后驾车造成生命伤害的,要以谋杀罪起诉,连卖酒给司机的饭店餐厅都会负连带责任。但是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却相当“温柔”,对酒后、醉酒驾驶没有致人重伤或死亡,或没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主要是给予经济处罚,最高罚款额为2000元;对醉酒驾驶的最高行政拘留期限也仅为15天。对有车族而言,这种过低的犯罪成本,无异于“轻柔的抚摩”。实际证明,法律法规过于“仁慈”,往往会对犯罪行为产生“宽纵”的负作用;也正是由于对酒驾处罚力度太低,其对社会的危害越来越大。

  执法不严,则是酒驾愈演愈烈的第三个重要原因。大概因为警方一直也没把酒驾“太当回事”(不是连警车都有“醉行”的嘛),所以就有了专项整治行动中“以为周末警察休息”而放心酒驾的行为;就有了被查到后立即打手机找“关系”说情“摆平”的场景……正是这种“偶然查”、“经常不查”的现实,使本来已经很“仁慈”的法规更加绵软。大概也正是出于这种“以往经验”,不少民众对本次“专治”行动的效果仍持怀疑态度,担忧“一阵风”过后,酒驾恶习还会变本加厉、卷土重来。

  对待酒驾,有必要三管齐下,实行综合整治。一是要切实而持久地进行法制教育,培养严格遵纪守法的现代公民意识,而包括各级公务人员在内的社会精英更应起到带头作用,唯此才能从根本上铲除种种违法恶习的社会基础。二是要从立法层面入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真正把对酒驾的惩处提到应有的高度,保证其对驾驶者具有足够的威慑力。三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改变传统的平时“休眠”、突击时才“惊醒”的运动式执法,全天候地严格检查、执法,让法律、法规每时每刻都保持应有的尊严。全民的法治意识,健全的法律体系,严格的执法行为,缺一不可。

  专治有效,但恐难长久;唯有综治,才能摆脱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尴尬,稳健地走向根治。经过不懈努力,筑造出能令驾驶者谈酒色变的健全制度、社会氛围,违法行为和相关惨祸自然会越来越少。其实,不光是酒驾,整治贪腐、环境污染等祸国殃民的顽疾,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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